2012年贵州余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施方案(2)
2012-06-29 12:52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余庆县政府网 来源:余庆县政府网(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13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专业技术测试成绩占40%。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一)笔试: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份,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2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80%计算。采取合卷方式出题,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县人事部门负责考试考务工作。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英语专业考试范围为高中英语教材内容)。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09:00 ——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根据报考各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其笔试成绩中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所在考场考生综合知识成绩平均分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4、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专业技能测试过程实行监督。
5、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县人事部门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5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列入体检对象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必须在招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招考办应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在该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