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六枝特区事业单位招聘281名
为加强六枝特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解决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规定,六枝特区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六枝特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六枝特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1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枝特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枝特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六枝特区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在六枝特区服务的“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志愿者”(以上人员统称“专项招聘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4.专项招聘的职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考: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六枝特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限截止2017年5月2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7年5月2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3)六枝特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
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志愿者”限截止2017年5月2日服务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7年5月2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5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17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到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