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贞丰县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40人
为做好2017年贞丰县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7]38号文件精神,结合州人社局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0名,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2017年4月15日前进行网上投简历和3月25日-26日到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报名应聘,经2017年4月25—27日到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体职位引进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四、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总分12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下午3:00至5: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5月19日
5、准考证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领取。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合格成绩的划定
笔试合格成绩为本次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查分
考生若对本人分数存在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查分只查本人试卷漏评、漏统和累计情况,不查评卷宽严。逾期不再受理查分事宜。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成绩内,引进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凡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的综合素质。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ⅹ50%﹢面试成绩ⅹ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成绩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j.gov.cn)公示。
五、考察
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各职位分类统计。
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3:1比例的职位,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小于3:1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本面试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察对象。
放弃考察的考生在接到通知2日内提交放弃申请书,不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递补。
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各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按2016年1月1日前当时计生政策规定执行)。
3、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的(2017届毕业生在2017年8月30日前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
4、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1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0、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贞丰县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7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人才引进信息将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人才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人才招聘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四)本次人才引进没有政策性加分。
(五)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
监督电话:0859-6610056
附件:
1、《2017年贞丰县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2、2017年贞丰县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贞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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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