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乌当区人才引进15名
为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兴区战略,为乌当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健康之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乌当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2017年乌当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引进计划和原则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15名,具体详见《2017年乌当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业务经验丰富,实际操作能力强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职称类别与需求专业相符)。
3.获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定的海外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2014年4月1日以来,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的高层次人才。
3.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9.原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