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招聘机构
由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西秀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专业目录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名时已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取得资质的相关证明。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西秀区户籍或本区生源的人员(迁入时间在2018年3月30日之前方可报考),学历要求在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西秀区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考生须持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在岗或服务期满还未取得证书的人员须持服务地县(区)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西秀区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考生限在本区所辖乡(镇)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及以上,任职时间按截至2018年4月10日止计算,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不限专业;考生须持所辖乡(镇)党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一届及以上(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报经区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安顺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本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部队所在地双拥办出具的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证明(原件)和本人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