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招考名额、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4)。请登录南海先锋网站(http://www.hainandj.com)下载查阅。
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时,请直接与上报单位联系(见附件5)。
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8∶00至3月26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9年3月22日8∶00至3月24日16∶00期间,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3月24日16∶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
2.上传照片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50KB以下)。报考人员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专业参考目录、招考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3月2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19年3月26日16时准时关闭,2019年3月26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9年4月16日9∶00后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大纲》为准。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县级以上职位申论,乙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乡镇职位申论。
2.专业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3.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4月21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
甲类、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
公安甲类、公安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知识×30%
海南生源(或海南省户籍)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自治市、县直属单位,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自治市、县所属单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分别为:(1)市(地)以上机关线;(2)非少数民族县(市)机关线;(3)少数民族县(市)机关线;(4)非少数民族乡镇线;(5)少数民族乡镇线;(6)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
对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
6.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发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南海先锋网发布,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在南海先锋网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1)市(地)以上机关线65分;(2)非少数民族县(市)机关线60分;(3)少数民族县(市)机关线60分;(4)非少数民族乡镇线60分;(5)少数民族乡镇线55分;(6)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5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