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州党办发〔2017〕16号《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总工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工发〔2018〕85号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普党办发〔2017〕11号《关于印发<普安县总工会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普安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聘用原则和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和职位
普安县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10名(详见附件1:《普安县公开招聘总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位一览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考对象
普安县户籍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15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5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安县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4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加分
(一)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要求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之比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办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本次招聘,报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18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78.212.194:4445/puangh2019/index.php?zsdwid=1),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申请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7:00。资格初审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并上传电子照片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加分、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2019年9月1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9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9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78.212.194:4445/puangh2019/index.php?zsdwid=1)”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达到招聘计划数人员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向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在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2:1比例的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9:00至17:00。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
6.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在2019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7:00内登陆“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78.212.194:4445/puangh2019/index.php?zsdwid=1)”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加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少数民族2分(以身份证登记的民族信息为依据);
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2分(需要提供建档立卡相关材料);
3.在职社会化工作者加2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五、考试、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编辑:mo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