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贵阳清镇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公告
(一)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作无效处理。报名结束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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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2日12:00。
2.截止9月2日12: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9月2日16: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审核人员在9月3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给予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6日16:00在“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gyqzsydw/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缴纳100元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缴费后,所报考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务必于2021年9月2日16:00前完成网上缴费,且于2021年8月30日9:00—2021年9月2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特别提醒:先缴费方可提交免报名费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统一退费。
符合免收考务费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上传免收考务费的相关资料。须上传的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
2.以下贫困证明材料之一:(1)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2)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3)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届特困学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附件3)。
特别注意:报考人员提交减免费用材料后,务必于次日16:00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如显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并统一退还考务费;如仍显示审核未通过即为未收到减免材料或提供减免材料未通过审核,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务必请考生规范及时上交资料,如因考生上报材料不及时或不规范造成不能及时减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进行公布。
4.网上打印《准考证》。因国内新冠病毒出现多点散发疫情,疫情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暂时不能确定。请缴费的考生时时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打印《准考证》的公告将会提前一周在此网站发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后果自负。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做好笔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编辑:zhangfang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