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2021年2月3日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集人才智慧和人才力量。根据《毕节市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公告》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大学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毕节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5.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22年3月12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1424室)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8:4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6、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市发改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发改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221546(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38(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十、疫情防控措施
详见《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附件: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 引才新冠疫情防控方案.docx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原文标题: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202/t20220225_72713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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