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安顺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招考聘用教师简章(3)
2012-06-18 09:07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安顺市人事信息网 来源:安顺市人事信息网(三)考试方式及计分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试讲和考核(科研成果量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计分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讲占80分,考核(科研成果量化)占20分。综合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分数,达到合格及以上者方可按分数高低依次录用,不达合格分数的不予录用。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内容
1、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学校根据专业指定试讲题目,于考试前4天通知考生,考生提前1天将试讲提纲和课件以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形式报市委党校。
2、考核(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对参加试讲人员的考核通过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20分,量化标准见附件一。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每一个职位综合成绩第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安顺市委党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853—3222060。
4、资格复审材料:见“报名需提供材料”。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将被取消以下环节的资格,领导小组将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6、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招考办在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市委党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考生在正式聘用前还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市委党校不予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监督电话:0853-3226728,安顺市委党校纪委。
附件一: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附件二: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招考报名表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
安顺市行政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