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安顺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2-06-21 16:46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在市招聘办、市纪委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A类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B类和C类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平均分及以上和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为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 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拟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上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在市招聘办的指导和市纪委监督下实施。测试内容和方式、测试时间和地点、成绩的比例和折算、以及成立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领导小组,在专业(技能)测试方案中明确。
报考A类管理人员岗位:不作专业测试的考试;
报考B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测试方式为操作或笔试;
报考C类工勤人员岗位:测试方式为操作。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折算后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拟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B类和C类岗位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两科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拟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进入面试;报考B类和C类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平均分及以上,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A类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报考B类和C类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依次比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报考安顺市人民医院01至05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医疗卫生机构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次年不能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招聘办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3-3640698(市人社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853-3525070(市人才市场)
各用人单位招聘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九、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市人才市场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办。
附件一:安顺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下载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本人到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附件三:安顺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下载加分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本人到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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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