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由应聘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请示省人社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应聘人员在2017年12月8日10:00-16:00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5楼,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领人员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9: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其中01、02、10号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 03、04、05、06、07、08、09号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占30%)、特种设备专业知识(占70%)。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
3、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gzqts.gov.cn)上公布。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