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和条件,毕业证、学位证需在报名时已取得;
6.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2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