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和改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镇(街道)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实绩,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培养干部选拔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2021年面向镇(街道)遴选工作人员共58名,其中 公务员10名、事业管理人员23名、事业专业技术人员25名,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本县各镇(街道)、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教师及工勤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人员需满3年及以上镇(街道)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遴选对象必须符合遴选单位岗位性质,遴选对象与报考单位岗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6.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岗位编制类型要一致,管理人员只能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身份以编制类型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机关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报考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d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1日(星期二、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1)机关公务员职位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行政中心7楼第8会议室)。
(2)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万户水寨C16栋)。
3.报名办法:
(1)报名由各遴选单位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遴选单位审核遴选对象的报名材料,并在《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遴选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街道的考生不能报考街道职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1份。《报名表》须经报考者所在单位在“单位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单位党委(党工委或党组)公章确认。
(2)报考者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公务员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需提供人员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和《编制本》复印件需报考者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3)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文件、转正定级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需报考者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4)报考人员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附件4)。
(6)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身份报考承诺书》(附件5)。
(7)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8)报考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
(9)符合遴选职位其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由遴选单位负责审核报考对象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同时审核人具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有经手人具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报名结束汇总后,公务员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员材料报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并在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的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应急处置、分析研判、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考察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身体健康状况,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遴选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4.提供虚假信息的;
5.符合本简章第三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所列任何一项的;
6.其他不宜遴选的情形。
(六)公示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执行6个月试用期。若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调整到乡镇工作。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国家、省、州及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障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考生自行进行个人流行病学排查,排查近一月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发热史、是否有接触过确诊病例等。考生在报考前要随时关注国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避免在现场报名和考试前前往相关区域。若14天内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或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必须如实告知以上个人情况,如有隐瞒,后果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严肃处理。
2.各位考生在参加现场报名前要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附件6),并认真阅读后本人签字(捺手印),提前做好“国家行程码”和“贵州健康码”查验(附件7),彩色打印本人参加现场报名前一日的“国家行程码”和“贵州健康码”,签署“此件由本人提供”字样并签字(捺手印),在现场报名时交给工作人员。同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能参加本次遴选现场报名和考试。
六、工作纪律
1.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或指导遴选单位实施,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2.在遴选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3.各遴选单位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若出现虚假证明或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责任。
4.工作人员在开展遴选工作过程中,如对遴选有关事项有疑义的,应及时向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在遴选过程中,遴选各环节相关事宜都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du.gov.cn)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特殊原因需与考生联系的,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导致与之无法取得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本简章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4-3923528(三都水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854-3928042(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4-3922433(三都水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放弃公务员身份报考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4:年度考核证明(模板).docx
附件6: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7:国家行程码和贵州健康码.doc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7日
原文来源:www.sandu.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7/t20210717_69036516.html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