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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质量,保障机关工作有效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文印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文印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6周岁以下。
(二)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几类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4.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特别说明:以上5项满足一项即符合条件。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安排。
(五)身体健康,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它不宜应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公告发布。
2.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面试。由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通知并面试。
5.聘用。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盘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规定的普通岗位2000元/月执行(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有意愿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简历到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609现场报名(盘州市亦资街道凤鸣北路1号党政大楼6楼)。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起至1月26日止(周末除外)。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艺,182168401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原文标题: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Q4CfKcp5xr8a4VZpsbpQQ)
(编辑:luxia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