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切实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强化监管职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南明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南明区财政局(下设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20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并承担相关义务。
(三)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四)具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公司管理、法律法规、金融会计、资本运作、创新发展、数字经济、工程建筑、交通物流、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物业管理、风险管控及国资监管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五)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证书。
(六)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外部董事职务。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南明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
(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两年内曾在任职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任高管职务的人员;
(二)两年内曾与公司有直接商业交往的人员;
(三)持有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股权的人员;
(四)在与公司有竞争(包括潜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任高管职务的人员;
(五)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外部董事的其他人员。
(八)与任职企业之间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关系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南明区财政局报名,并填写《南明区财政局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及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和自荐的外部董事人选,进行专业资格初审和专业资格认定,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区政府组成外部董事人才库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
(四)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拟任的外部董事应当就本人与任职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向南明区财政局(下设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和任职公司出具书面声明。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外部董事专家库。
(六)选聘。根据南明区财政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专家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以在职身份担任兼职外部董事的,其本人工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关文件。以公务员身份退休不满2年担任外部董事的,应该由本人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担任外部董事的有关文件。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管企业退休领导人员的,兼职程序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南明区财政局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需要连任的,重新履行聘任手续,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在区属国有企业担任外部董事的,同时任职的公司最多不超过两家。
(七)动态管理。除本次集中遴选外,平时也接受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专家库。对入库专家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四、报名材料
(一)《南明区财政局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三)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电子版)。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四)廉洁自律情况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五)兼职外部董事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9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方式,报名表从附件下载。
(三)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mqgzzx@nanming.gov.cn(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外部董事专家遴选”字样)。
(四)联系人:彭燕妮;电话:17621924889。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明区财政局。
附件:南明区财政局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doc
南明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anming.gov.cn/nmxw/zwgg/202405/t20240531_84712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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