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息烽县公开招聘100名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2011-12-23 08:57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贵州人事人才网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息烽县治安巡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治安巡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息烽县户籍的男性青年。
二、工资待遇
治安巡防队员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享受失业、养老、医疗(含大额医保)、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过治安巡防工作或有特长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招聘对象限男性,身高162cm以上;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参军意愿者需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能胜任治安巡防工作,各项身体条件须达到常规体检标准和尿检标准。(有参军意愿者比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符合常规体检标准但不符合应征体检标准的,不影响聘用。)
6、有参军志愿者优先、退伍军人优先、下岗职工优先、党(团)员优先。
四、优惠政策
新招聘的治安巡防队员原则上按照有参军志愿者第一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拥有参军意愿、符合部队应征条件、工作表现良好且从事治安巡防工作一年以上的预征对象,原则上征兵时在同等条件下保障其优先参军入伍。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缴纳100元考务费。
(二)笔试、面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长跑、俯卧撑、跳远(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
(五)加分项目:退伍军人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加5分;警校、体校毕业生加2分;县级以上武术比赛获奖者加2分;持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加1分;如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按加分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为净分值,计入总成绩。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12月30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含学历证明)、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七、报名地点
息烽县公安局政工室。(已迁至永靖镇解放南路原国土资源局)。
特此公告
息烽县治安巡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