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组根据有关材料及考生档案查阅情况提供考察结论。
考察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③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和乡镇“计生特岗工作员”;
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⑦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⑧截止到2013年 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资格证书的;
⑨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⑩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聘用及相关规定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纳雍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一中、二中、四中、雍安育才高级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按照所报单位及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后,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行文聘用。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根据县城学校缺科情况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县城中小学任教,待学校建成后再到招聘单位任教。
(二)聘后管理
1.聘用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2.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在本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任何县外招聘(招考)。
3.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文件规定,并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蒋老师:13985870079
田老师:13698547188
郭老师:13595740945
高老师:13885790669
张老师:15585474566
监督电话:0857—3526469(县监察局)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本方案由纳雍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站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纳雍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2.纳雍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纳雍县2013年中学教师招聘选岗职位明细表
纳雍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