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职业高级中学音乐、信息技术、舞蹈、学前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茶叶生产与加工、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与信息技术学科岗位,幼儿园学科岗位和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5月5日 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3年5月12日 上午9:00开始。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5月4日(下午15:00—18:00)持报名号、收据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内容占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的音乐学科岗位主要测试乐理知识、音乐鉴赏常识等专业知识;美术学科岗位主要测试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的基本理论等专业知识;舞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基础乐理、舞蹈的基本知识;信息技术学科岗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网络知识、操作系统、数据库、JAVA编程、办公自动化等专业知识;汽车运用与维修实习指导教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电子电工、汽车市场营销学、汽车运用学等专业知识;茶叶生产与加工实习指导教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茶树育种学、茶叶加工、茶叶审评、茶文化等专业知识;电子与信息技术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主要测试电工基础及电工技能、电子产品的组装工艺、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等专业知识;旅游服务与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旅游政策与法规、旅游心理学、旅游及酒店管理概论、礼貌礼节、前厅与客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总额和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
①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说课学科岗位: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历史、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英语、高中通用技术、高中化学实验、高中生物实验、高中物理实验、职高心理健康和初中学科岗位。
说课时间: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
②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说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说课的内容及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以所报学科岗位应具备的专业要求为主。
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学科岗位:高中体育、高中美术、高中信息技术、职高体育、职高美术、职高音乐、职高信息技术、职高汽车运用与维修实习指导教师、职高茶叶生产与加工实习指导教师、旅游服务与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电子与信息技术实习指导教师、职高学前教育、职高舞蹈、幼儿园、特殊教育。
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准备30分钟,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0852—4220926(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湄潭县招聘教师职位表
2、湄潭县招聘教师报名表
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2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