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如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体检。各遴选单位安排人选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讨论决定
各遴选机关确定拟遴选人选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的德才条件,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人选使用建议。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选时,要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选确定后,要在遴选机关和人选原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八、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地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各遴选机关确定。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51-85892143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0851-85837331
网上报名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 0851-85837250
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详见职位表
附件1:贵州省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贵州省2016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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