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面试及总成绩
(一)笔试和面试由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9日下午15:00—16:30;州旅发委。
1、笔试由州旅发委考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考调职位所需的实际应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计算机相关知识等。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告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人员按照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计划人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州旅发委;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9:00。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州旅发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列入体检对象。
七、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职位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工作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旅发委负责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调资格:
1、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
6、其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的人员,并在黔西南州旅游局(http://www.qxn.gov.cn/Org/QxnGov.LYJ.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州旅发委考调工作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考调办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十、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确定。
报名联系人:罗莎莎联系电话:17708598890
监督电话:3116528(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附件: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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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