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钟山区区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对象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到低在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对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项)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1.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钟山区的退役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钟山区任职的村(农村社区)“村支两委”成员须提供所任职的镇(乡)出具的连续任职3年及以上证明。
考生应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审查结束后,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审查的职位,在递补审查期内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招聘计划取消情况在魅力钟山、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含加分项)、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再出现末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决定。
九、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对考察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年龄、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以及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的,或者有《招聘简章》规定“不得报考条件”之一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在村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且5年内不得调动或调换岗位。
十二、待遇保障
1.聘用的合同制综治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与村(农村社区)所在镇(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具体管理办法由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区人社局另行制定。考核工作由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聘用合同5年一签,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工资及其它待遇:工资标准和其他待遇(岗位聘任、目标考核奖励等)参照我区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执行。
3.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858-8224275。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十四、其他
考生应关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qrlj.gzzs.gov.cn/)上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六盘水市钟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综治人员职位表
2.报名表
3.报名花名册
2016年11月16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