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考调过程中,对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加分、考核情况及拟聘用人员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各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重新聘用手续。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规定,对已获得高、中级教师职称,在调入(学校)单位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降低岗位等级进行交流的教师,即便三年内(学校)单位出现空岗,也须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三年不变;三年后,可参加本单位当年的“按岗竞聘推荐”, 竞聘成功的,聘任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七)其他说明
贞丰中学物理专职实验员,从事物理实验教学及实验管理工作。贞丰中学生物专职实验员,从事生物实验教学及实验管理工作。贞丰中学电教专职工作员,从事多媒体设备、办公系统维护或者网络管理。贞丰中学总务专职工作员,从事学生饮食安全教育、食堂事务及管理工作。贞丰中学政教专职工作员,从事学生生活指导、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贞丰中学图书专职工作,从事图书管理工作。
学生寝室管理、食堂管理、图书管理几个岗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本科(与高中课程相同学科)以上学历、没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不担任高中教学者不能申报高中教师职称,所以选择考调该岗位的同志须慎重考虑。在该岗位工作,只能保留原职称参加岗位聘任。如果本人申报其他可以评定相关职称的类别,学校可提供如实的工作证明。
五、纪律监督
1.为确保考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程接受教育局纪检组、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调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风考纪,诚信报考,如违反考试纪律,给予纪律处分。报考人员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考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661278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9-6611900(县教育局监察室)
0859-6610056(县纪委)
附件:
1.学校类别划分一览表
2.贞丰县2017年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考调教师职位一览表
3.贞丰县2017年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考调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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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