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的高中知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12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附属中学办公室。
5、考生笔试得分 2017年12月5日- 12月7日在安顺学院网站及安顺学院附中网站上公布。
6、2017年 12月9日(星期六)面试。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含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教、说课的方式,统一教材内容抽签依次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安顺学院网站及安顺学院附中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笔试得分占50%,面试得分占50%进行汇总计算(笔试得分、面试得分和总成绩计算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进入下一个环节。总成绩在安顺学院网站及安顺学院附中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安顺学院网站及安顺学院附属中学网站上公布。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通过调阅档案、外调或函调等方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是否完善、真实、有效。
截至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政审材料、档案等相关手续材料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党委或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截止2017年
6月30日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岗的。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届毕业生。
4、在各级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各类招聘期限内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八、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学院网站及安顺学院附中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