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应聘人员在校所学专业主要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主要科目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主要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在校主要科目成绩的计算方式:主要科目成绩总均分百分制折算后乘以40%。
应聘人员在校所学专业主要科目由引进招聘单位确定并在面试前予以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
1.往届生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由引进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相关临时聘用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直接签约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引进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相关临时聘用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3.应届生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由引进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及相关临时聘用协议,待取得正式毕业证、学位证及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结束后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截至2018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按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由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机构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属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项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引进招聘人员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和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枝特区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疑议的,由引进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人事部门行文聘用,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起始时间及岗位以聘用合同为准。招聘人员在所聘岗位服务年限须满5年才能申请调离或交流。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