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岑巩县人民医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考生守则.doc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除需要带的橡皮擦、圆规、三角板、直尺、量角器和答题用的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至座位。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小灵通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墨水的笔,用其他颜色的笔答题视为标注记号,该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检查试卷科目与本人报考岗位所考科目是否相符,试卷是否存在缺页、破损、字迹不清等情况,如试卷存在上述问题请及时申请更换。考试结束后,对考生提出的上述问题将不予受理。考生核对完试卷后应迅速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如在开考30分钟后试卷上未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的该考试科目成绩作零分处理。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开考30分钟后不准入场,不准提前交卷出场,且在本考场试卷回收和清点未完成前,也不准离开本考场。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避免他人窥看。如发现本考场内其他考生有舞弊行为,必须当场向监考员举报,方能有效。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9、若试卷发错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作文书写必须按照横向横排书写,竖向横排、竖向竖排书写均视作标记处理,该考生成绩记作零分。
11、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且将试卷有序整理后放桌上等待监考人员清收;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不停笔或把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的行为视为作弊处理,考试成绩计零分。
岑巩县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2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