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工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麻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
笔试时间:2018年1月7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考核。
(五)加分考核
加分考核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及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加10分,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2017年通过的可提供考试成绩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麻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八、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聘用审批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九、待遇
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文件执行。
(一)薪酬待遇等方面与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同等。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住房公积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