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219.136.187.205/qgsydwzp/custom/gzqkys)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30日9:00—4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219.136.187.205/qgsydwzp/custom/gzqkys)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gzhfpc.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供报名人员参考。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取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31日09:00— 4月10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219.136.187.205/qgsydwzp/custom/gzqkys)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报名审核咨询电话:86820725、83611331。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贵州省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名额分配表》选择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人员调剂。如某乡镇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可根据报考志愿进行调剂。
3.现场资格复审。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市(州)卫计委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没有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人员,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2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证明或医师执业证书。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gzhfpc.gov.cn)上进行公布。
4.考试考察。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考试或考察工作。
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或考察结果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5.体检。体检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6.公示拟聘用人员。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和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gzhfpc.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未取得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合格证的拟聘用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进行岗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
县(市)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管理工作。
(一)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二)签订合同。县(市)卫生计生局按照聘用通知名单,督导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县(市)将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名单报市(州)卫生计生委,市(州)卫生计生委汇总后报省卫生计生委,作为拨付特岗全科医生专项资金依据。
(三)考核管理
1.日常管理。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向县级公立医院通报。
2.年度考核。由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的考核工作。县级公立医院应当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派驻乡镇卫生院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考核基本合格者,由县(市)卫生计生局、县级公立医院予以批评教育,县级公立医院督促改正;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省、市、县卫计、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备案。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