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bj.gzrst.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gov.cn/)网站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bj.gzrst.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gov.cn/)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8254600(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党政办公室)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监督电话: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7-8250825(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纪检监察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bj.gzrst.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gov.cn/)等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财会人员职位表
2.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财会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招聘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
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
2018年6月28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