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赫章县编委办核编、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赫章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8〕XX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赫章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赫章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中学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0年7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根据岗位需要,部分职位(详见职位表)作持相关资格证书的要求;资格证书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五)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8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8年7月10日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8年7月10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两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8年7月1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五)2018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八)在公务员招录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十)截止2018年7月10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一)截止2018年7月10日仍在岗的赫章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二)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十三)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