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拟写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22日发布《清镇市机关幼儿园(含中环校区<清镇市红新社区幼儿园>和乡愁校区<清镇市乡愁社区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教学人员公告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4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共3天,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
清镇市机关幼儿园(云梦小镇内)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清镇市机关幼儿园(含中环校区<清镇市红新社区幼儿园>和乡愁校区<清镇市乡愁社区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教学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标准证件照2张(二寸彩色)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三)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为进入试教的人员,试教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试教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聘用环节。
(四)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按照1:1,并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需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在编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时间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核期间同时提交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方案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公示
经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签订合同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清镇市机关幼儿园(含中环校区<清镇市红新社区幼儿园>和乡愁校区<清镇市乡愁社区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后,正式到相应岗位工作。
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截止到劳动合同签订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到
聘用人员与清镇市机关幼儿园(含中环校区<清镇市红新社区幼儿园>和乡愁校区<清镇市乡愁社区幼儿园>)签订合同后,到相应岗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