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50%。
2.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如总分数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一致的,重新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成绩并列的,再次进行面试。
4.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5.未参加面试或总分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结束后,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体检工作由从江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5.体检考生因孕期未能完成相关体检项目,保留该职位,待产后身体恢复补检相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方案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十、公示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从江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试用期考核及聘用,按《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
考察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考核。考核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考核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到医院工作后,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开始前需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结束前需完成试用期考核结论。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进入下一环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试用期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在医务科、护理部指导参与下由科主任、带教组长、带教老师共同完成。
经考试、体检、考察、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从江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二、待遇
经录用的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原则上等同,录用后的福利待遇以县财政具体拨付的金额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5-6416908(从江县中医医院)
十四、方案未尽事宜,由从江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1.从江县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2.从江县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报名表
从江县中医医院
2018年9月12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