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9:00至 3月15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01/ ”按提示注册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名申请之前要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本人的报名账号信息,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6日12:00。
2.截止3月15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3月17日11: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审核人员在3月17日13: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给予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8日16:00在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01/ 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01/ ”进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概不负责。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及相关知识测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公布。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在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