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省设10个考点,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县所属州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查看各地在相关网站公布的招聘细则)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考州的相关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地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州招聘细则上查询,或在报考州的相关网站查询。面试须于8月10日在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大学进行。
5.体检
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于8月17日在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8月18日完成。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我县教育和科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州特岗招聘小组及时做好空缺岗位的补录工作。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州教育局须于8月19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样式见附表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8月25日参加由州教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凯里经济开发区鸭塘雪花啤酒厂对面,乘座12、17、20、21路公交车到雪花啤酒厂站台下车)。培训合格后,州教育局颁发培训合格证、《黔东南州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黔东南州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培训合格证,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和科技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及时上报不到岗录取签约人员,州教育局按本招聘办法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补录。我县要在特岗教师到岗后及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guizhou_edu),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刘蔚(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英翔(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吴仁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兴荣(县财政局局长)
马定江(县人社局局长)
肖国林(县教科局局长)
赵建华(县委编办主任)
张明友(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张顾灵(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正宇(县教科局副局长)
邓吉剑(县农村产权管理和交易中心主任)
潘玉林(县教科局副局长)
招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人事股,潘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琳同志负责组织实施我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等相关工作。
八、政策保障及管理考核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我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2)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招聘办法,牵头做好教师招聘、岗前培训、跟踪服务、三年服务期内的考核评估及管理工作。
(3)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要求,动态管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4)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新招聘特岗教师的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及管理等工作。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的工资性支出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县“特岗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由县级财政承担。“特岗计划”专项资金首先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后,可用于解决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包括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同等条件下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届满后,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由县级财政承担。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要求,认真审核各县的“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与教育部门共同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3021
黔东南州教育局人教科:
0855-8503442、0855-8503590
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0855-3695780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297924424
何老师17685308117
九、监督投诉
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州、县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
1.丹寨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wps
2.丹寨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wps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