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算机速录测试
进入计算机速录测试的人员范围: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男性、女性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计算机测试。
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计算机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计算机能力测试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根据考生笔试与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男性、女性计划数按2: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加分审查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1.加分审查时间: 2019年8月19日
2.加分审查方式: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加分资料开展核查。
3.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但单项加分及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退伍士兵加1分;
(2)此次招考报名之前已被聘任到仁怀法院工作并仍在仁怀法院工作的,每工作满一年加1分;
(3)此次招考报名之前由保安服务公司派遣到仁怀法院工作并仍在仁怀法院工作的,每工作满一年加1分;
(4)持驾驶证B照以上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如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应加分资料的,必须在加分审查当日中午12时前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仁怀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审查,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分+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其他事项
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男性、女性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计算机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合格的结论,其他结论或不作出结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领导小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可以在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1次,复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仁怀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或仁怀市人民法院官网、仁怀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法院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十一、待遇及管理
1.招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聘用期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聘用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按有关政策执行;退休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享受上述1、2、3条规定待遇外,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5.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仁怀市人民法院报到上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6.被聘用的人员到我院工作后,从本次招考工作启动12个月之内发生离职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本次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人愿意聘用到我院工作的,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进行聘用;自愿放弃递补资格的,继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7.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仁怀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十二、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期间,各项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或仁怀市人民法院官网、仁怀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间要求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工作由仁怀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和本院政治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辞退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本《简章》由仁怀市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297000 (仁怀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851—22235833 (仁怀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
监察组)
0851—22297021 (仁怀市人民法院监察室)
附件:报名表
仁怀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