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资格初审。由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 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0年3月6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报考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3月16日10∶00至3月20日23∶00,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3月21日,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生可于2020年4月上旬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别按与各职位招录指标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与选调名额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20年4月中上旬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五)体检。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重庆市集中选调2020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7天。
(八)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调剂。如有因体检、考察、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各区县(自治县)各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到区县(自治县)报到后,由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街道)统筹分配,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选调生录用后到村(社区)任职2年时间。
(三)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
(五)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报名费和体检费。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咨询:详见职位表上各区县(自治县)电话
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023-63897018(兼传真)
政策咨询:023-63898727 023-63896932(兼传真)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重庆市集中选调2020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5.重庆市集中选调2020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6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