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8:00。
1.资格初审由西秀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西秀区招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0年7月2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西秀区招聘办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结束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西秀区招聘办申请,经西秀区招聘办同意后报市招聘办审核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20年7月2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29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2020年7月30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西秀区招聘办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9:00至7月31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所报考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须于2020年7月26日9:00-7月31日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免收考务费资料上传”将申请材料按规定格式上传,确认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立即申请”提交申请信息。
须上传的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2)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需上传县(区)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原件照片;(3)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4)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照片;3.确认信息表截图。截图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详细信息”页面--截图保存并按要求上传。(截图须包含审核状态、交费状态以及个人信息等内容)。
注意事项:1.所报考岗位未通过网上资格初审或已交费的报考人员不能申请办理免收考务费;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免收考务费申请后,须于2020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5:00期间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免收考务费资料上传”按钮查询审核结果。页面显示“免收费申请已审核通过,请勿重复提交!”则为审核通过。页面显示“审核未通过”及未通过原因,则审核未通过。免收费申请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31日12:00前按要求修改资料并重新提交申请,或自行缴费;3.所有上传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内容完整,审核通过予以免收考务费。如未按规定提交(修改)资料、资料不属实或错过缴费时间等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咨询电话电话:0851-33460221(西秀区招聘办);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缴费、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851-33281804)。
六、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含1:3以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西秀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本批次招聘面试分两种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说课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结构化面试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九、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西秀区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完善、真实、有效。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公告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西秀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六)疫情防控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安顺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个人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承诺表》(见附件3),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有错报、漏报、瞒报的,将按相关规定上报至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市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到达我市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考生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办。
十三、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3460221(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33346077(西秀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1:西秀区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安顺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个人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承诺表.xlsx
附件2:安顺市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0200703.doc
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