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选调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2.资格审查:警校人事警务培训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给推荐单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电子准考证将于2020年9月上旬发送到报考人员填写的电子邮箱内,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A4纸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授课测试。根据面试成绩占20%、授课测试成绩占8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授课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面试。面试重点对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数,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0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授课测试。授课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与素质,授课能力和水平等。
授课测试时间30分钟,测试前应试者应提供完整的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授课测试专题名称9月上旬在贵州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授课测试时间:2020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20%+授课测试成绩×80%?
考试总成绩将在贵州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布。
(三)跟班学习
每一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取第1名为选调初步人选(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安排选调初步人选到省司法警官学校教学岗位跟班学习2个月。跟班学习期间,由警校组织进行考核评价,并汇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的重要依据。跟班学习时间初定为2020年10月-11月。
选调初步人选为贵州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9个未摘帽深度贫困县或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3个拟摘帽县(附件3)司法局人员的,保留人选资格,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待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结束后再参加跟班学习及后续环节。
(四)体检
组织选调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经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工作于2020年10月底完成。
(五)考察
组织对选调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由省司法警官学校选派干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主要包含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撰写考察材料等工作环节。考察工作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经以上步骤,若有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集体研究确定调动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跟班学习考核评价的情况,结合优先考虑条件,由省司法警官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报省司法厅党委审批同意后,由省司法警官学校按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未被确定为拟调动人选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参照干部任前公示的有关要求,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和省司法警官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宜
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查实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司法警官学校人事警务培训科,报名咨询电话:0851—83847801。
监督电话:0851—84720768。
附件:1.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度面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选调教师计划及职位表
2.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度选调教师报名表
3.贵州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9+3”县区名单
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
2020年8月18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