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2日,共2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并排队保持间距)。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医技楼四楼)
4.资格审查: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按“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交费:报名人员将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料和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表》,到“缴费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9月27日-9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2.准考证领取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到石阡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医技楼四楼)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hiqianxrmyy.cn/)和石阡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加分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除护理岗位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外,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开始至结束。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hiqianxrmyy.cn/)和石阡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加分
具有规培证、执医证、硕士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凡符合以上其中一个条件者,在笔试环节后加10分,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条件者不予叠加。
(四)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加分+面试成绩×40%,得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hiqianxrmyy.cn/)和石阡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体检合格考试应按规定时间将个人档案提交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若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行为的;
(九)其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hiqianxrmyy.cn/)和石阡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公示结束,符合聘用的,报县卫健局审核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根据我院试用期考察标准,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取消录取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规培期间不作为服务期时间计算),服务期限未满自动离职的,必须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缴纳标准:每差一年缴纳违约金500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并列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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