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审批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报批后行文安排工作,被聘人员聘为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备案编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及相关保险事项参照正式在编人员规定执行。服务期表现优秀的人员可优先通过考试的方式接转为审批编制人员。
若引进人员原为县外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可采取调动的方式入编。一是可直接调动到县级医院使用备案制编制;二是可调动到乡镇卫生院使用审批编制。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的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和有关规定办理。
十、在职在编人员可按调动程序给予办理相关手续。符合《长顺县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意见》政策的,适用《长顺县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意见》。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308648812
监督电话:0854-6923803
附件:1.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雁归兴顺”人才引进职位一览表
2.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雁归兴顺”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
3.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简介
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2 :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 雁归兴顺 人才引进 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3: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简介.docx
附件1: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 雁归兴顺 人才引进职位一览表.xls
原文链接:http://www.gzcsx.gov.cn/xwdt/tzgg/202011/t20201125_65372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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