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专业技能操作
专业技能操作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操作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专业技能操作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专业技能操作科目为遴选岗位工作科目。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操作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操作。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需进行专业技能操作的遴选岗位按考生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遴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专业技能操作的考生,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报名时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的岗位: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其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核实转正定级审批表、工作分配有关文件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调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卫生健康局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3574700(县卫生健康局)
3577816(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578660(县疾控中心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3574856(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刘成英,电话:13595535141
附件:
附件1: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原文链接: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202011/t20201126_65385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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