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盘州市招聘事业单位253人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限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6.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六盘水市户籍或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不限专业职位。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2022年5月16日“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2022年5月1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3)“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为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8.截止2022年5月16日,在我市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定向招聘“限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的职位。
9.报考定向招聘“须截止2022年5月16日时为盘州市兵源的退役军人。
10.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收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五年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取消录(聘)用的。
7.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2018年以来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仍在职的。
8.截止2022年5月1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9.截止2022年5月16日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2届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编辑:huqiao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