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各县(市)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各县(市)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各县(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准考证》到各县(市)领取(详见指定网站公告)。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笔试分值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环节成绩×面试(专业测试)分值所占比例(具体分值折算比例见附件3)。其中: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