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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望谟县城管大队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告(9人)

2025-02-19 17:36:53 公安招警网 //gz.huatu.com/ 文章来源:​望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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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5年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名表.xls

  ​望谟县城管大队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充实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望谟县城管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内勤协管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综合事务性工作,如文件整理、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传达等;

  (二)外勤协管员8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6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事务性工作,如维护秩序、巡查监管等。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 。

  (二)岗位条件

  1. 内勤协管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 外勤协管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质和沟通能力,能适应户外工作环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7月以后毕业的)。

  6.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望谟县王母大道景阳新城一楼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需自行下载《2025年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电子版打印签字按手印,具体表格详见附件,不接受委托报名;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县人武部出具的退出现役登记证明);

  5.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本公告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五)加分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在面试成绩中加3分。加分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加分。

  五、招聘方式与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面试。

  1.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于面试当天提前半小时抽取面试序号,按照面试序号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楼综合办公室

  3.面试时间:2025年2月28日上午9:00(面试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大会议室抽取面试序号。面试时间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面试内容:开放型面试,考生可参考学习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6.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当场宣布、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进行,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第六纪检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此次招聘按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聘满为止。

  (二)面试成绩比例计算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将通过加试题面试重新差额打分,分数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聘用公示,受社会监督。

  3.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贵州省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6.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资格,所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办理聘用手续

  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试用期及签订合同

  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考生同望谟县城管大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实行每年一签。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期间工资执行当前贵州省对应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含养老险、失业险、工伤险),个人部分从工资代扣代缴;试用期通过后,基本工资2300元/月,年终单位根据《望谟县城管大队协管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出具考核结果并结合当年度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兑现绩效奖。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859-4613379

  招聘单位地址:望谟县王母街道王母大道景阳新城一楼

  (注:以上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

  附件:2025年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名表.xls

  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2月19日

  原文标题:​望谟县城管大队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wm.gov.cn/xwzx/tzgg/202502/t20250219_86920728.html

(编辑:liy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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