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如某职位在面试时,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的,参加面试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时,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如某职位在面试时,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该职位下一名考生履行相关程序。
(二)体检标准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需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如某职位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考生履行相关程序。
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有关单位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⑥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工勤人员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聘用后,聘用人员严格合同管理。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得参与其他招聘考试和调动。
八、待遇
本次招聘的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工勤人员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标准执行,公安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参照公安人员标准执行,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按现行政策标准执行。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ping.gov.cn)。
咨询电话:0855—6223326(黎平县人社局招考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6221555(黎平县纪委监察办公室)
附件:
1、《黎平县2013年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
2、《黎平县2013年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黎平县2013年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型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招考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德凤片区交通警察中队 |
工勤岗位 |
01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5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
复员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职业高中毕业水平。 |
工勤岗位 |
02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C照及以上驾驶证 |
中潮片区交通警察中队 |
工勤岗位 |
03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3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
工勤岗位 |
04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C照及以上驾驶证 |
尚重片区交通警察中队 |
工勤岗位 |
05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3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
工勤岗位 |
06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C照及以上驾驶证 |
九潮片区交通警察中队 |
工勤岗位 |
07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
工勤岗位 |
08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C照及以上驾驶证 |
双江片区交通警察中队 |
工勤岗位 |
09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
工勤岗位 |
10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C照及以上驾驶证 |
孟彦片区交通警察中队 |
工勤岗位 |
11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
工勤岗位 |
12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C照及以上驾驶证 |
肇兴片区交通警察中队 |
工勤岗位 |
13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4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
工勤岗位 |
14 |
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中专(中技)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C照及以上驾驶证 |
合计 |
|
|
|
2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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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