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银行、信用社为什么要发放消费贷款
消费贷款是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为调节消费的需要,促进生产发展,加速资金周转,从而扩大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领域而发放的一种贷款。它主要包括住房储蓄贷款和耐用消费品储蓄贷款。
1.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发放消费贷款首先在于其可以调节消费需求。在人们的消费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些人对某些消费品的需求在其收入上与购买消费品的时间上出现差异。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通过消费贷款的形式进行临时调节,就可以满足部分群众对某些消费品,特别是耐用消费品的需求。
2.能够促进生产和消费,加速资金周转。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产销矛盾,存在着商品积压或脱销的矛盾。通过发放消费贷款,可促进某些群众购买力暂时不足而一时难以销售的耐用消费品能及早实现销售,这不仅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欲望,也有利于企业继续组织生产,加速资金周转。
3.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通过办理消费贷款,扩大了银行信用领域更好地发挥银行信贷作用,有利于正确引导商业信用和民间自由借贷,有效地抵制高利贷活动,同时也解决了一些企业和单位私借公款的不正之风。
(四)消费信贷方式的设计
目前各家银行已开办了多种形式的个人消费贷款:买房可以申请住房贷款,装修可以申请装修贷款,买汽车可以申请个人购车贷款,购买家用电器、家具等大件耐用消费品可以申请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可以申请旅游贷款,出国留学可以申请教育贷款,等等。除了这些专款专用的贷款外,银行还开办了不指定用途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对个人来说,这项贷款十分合算,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为例,假设一年期利率是5.325%,若以“按月等额”方式还款,本月偿还部分在下月就被扣除,实际上是一种整借零还方式,最终算下来,实际年利率在3.7%左右,和存款利息大体相当。
另外,各家银行均开办有个人存单小额质押贷款。按照以前的规定,该贷款的起点为5 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品(存单)面额的80%,这些规定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已对个人定期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一是取消了10万元的上限,小额质押贷款摘掉了“小额”的帽子;二是贷款比例由80%提高到90%,这将更大地满足了客户对资金的需求。最近,交通银行还推出了两项便民举措:一是把个人质押贷款的放款权由原来该行的支行放开到各储蓄网点,客户可以就近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二是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照常接受该项业务的申请。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