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
公示结束后,由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执法能力、行政法规等。
(七)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递补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因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环节淘汰人员产生招聘计划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人员递补工作。递补人员原则上在综合能力水平及面试分数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不占正式编制。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照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贵安新区湖潮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加班补贴组成,按照新区聘用城管协勤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的食宿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解决。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
六、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湖潮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851-83320198(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3320000(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政府)
0851—83320266(贵安新区湖潮乡纪委)
附件一:职位表
附件二:报名表
附件1
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
招聘岗位及要求
职位编号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01 |
一线执法辅助人员 |
8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