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次招聘办公室在安顺市教育信息网和安顺市实验学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市教育局合同鉴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安顺市实验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举报监督电话:安顺市教育局监察0851—33355121
安顺市实验学校纪检监察室0851—33336829
招聘咨询电话:安顺市实验学校办公室 0851—33336830
此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此方案解释权为安顺市实验学校。
附件:1.安顺市实验学校2018年岗位一览表.docx
2.招聘报名表.xls(报名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本人到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安顺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