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市民宗委同意、市编委办核编、市人社局核准(毕人社复﹝2018﹞ 359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共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民族中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民族中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教师职位(01、02、05职位)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相关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本人的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处于申报阶段且已参加考试的,须提供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相关证件,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工作人员(校医)03职位人员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证书。
报考工作人员(财务)04职位人员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五) 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18年应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止2018年6月28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8年6月2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8年6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六)截止2018年6月28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