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考试科目及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值300分)。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3+加分;
3.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在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通过“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不设开考比例职位除外)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参加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合同制警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5.资格复审设置身高测量和视力检查环节,未达到职位对应身高要求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6.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复审合格与否意见;
7.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8.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考生,视作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3.面试对象: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职位除外)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5.若出现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3:1比例的,最低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总分10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 通过“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测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
3.测试内容共三项:
第一项:立定跳远(分值100分)
第二项:4×10米往返跑(分值100分)
第三项: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分值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3。记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附件3),年龄分组与考生身份证出生日期为依据,按照2020年6月30日为年龄分组截止日期;
4.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荣获市级公安机关个人嘉奖的,加1分;荣获省级公安机关个人嘉奖的,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2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的,加5分;
2.个人获得表彰或奖项(含相应层级比赛活动)的,获得市级政府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政府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或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5分;
3.退伍军人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2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的,加5分;具备军事技能并参加团级以上(含团级)比赛荣获名次的,加2分; 参加战区级比赛荣获名次的,加5分;
4.属重复加分的,取最高值加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合同制警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查,经招聘领导小组复核,在“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50%)+面试×(40%)+体能×(10%)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体检
1.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4.体检时间在“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合同制警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有违纪违规、规定时间内材料不能交齐的、提供虚假信息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 “新蒲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领导小组授权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及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为遵义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合同制警员,使用、管理、考核等相关事项由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负责。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遵义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
遵义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按《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十、经费保障
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公通[2019]21号)文件要求,统一实行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待遇及经费,参照公安分局现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保障标准,纳入新区财政预算保障。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8937002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三大队
(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监督电话:
0851-28659141 遵义市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0851-27695034 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人事人才科
0851-28682313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治处
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职位表
2.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报名表
3.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体能测试标准
4.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加分申请表
(编辑:fengxueqin)